罗志杰

前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


英国/香港


执业资格

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执业资格1969;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1976年;

WIPO仲裁讨论会成员(2011年)

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2011)仲裁组(知识产权专家小组)成员

特许仲裁员协会

CEDR 认证调解员

特许学院院士研究员


实践

1968 - 1969 Boult, Wade & Tennant技术助理,专利代理人

1969 - 1976 伦敦执业大律师,专长专利,知识产权和其他民事案件。

1976 - 1993 香港执业大律师 专长知识产权及民事案件


Appointments

 

1984 Queen's Counsel 英国王室法律顾问,御用大律师

1985 - 1990 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

1985 - 1993 专利指导委员会成员

1990 - 1992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

1993 - 1997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香港

1994 - 2005 (公司法法官及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)

1997 - 2011 公司法常务委员会主席,期间主持了对香港公司法的全面检讨工作

2000 - 2011 民事法庭上诉法院法官

2010 - 2011 上诉法院副院长,民政事务高级法官(以英文听证的案件)

2013 - 现任文莱法庭法官

1997 - 2011 公司法常务委员会主席,届时,全面检讨香港公司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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